各班级:
用奋斗来书写青春梦想,在历练中成就精彩人生。为进一步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自立、博学笃行,弘扬工大学子潜心专研、勇于担当、知恩感恩的优良风气,学院每学年组织评选自励自强标兵,在全校本科学生中树立一批追求卓越、催人奋进的先进典型。根据《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大连工业大学自励自强标兵的通知》(大工大学发〔2022〕31号)文件要求,现就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2022学年在籍注册,并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我校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自觉遵守党的各项规章制度;
2.自强不息、乐观向上,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学业成绩排名位于全年级所在专业前列,并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4.保有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受到师生一致好评;
5.曾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或在各项全国性比赛(评比、评选)中获奖。
三、评选程序
1、年级推荐
各年级根据学校的总体要求,组织开展院级自励自强标兵评选,2019、2020、2021级根据评选条件推荐1-2名候选人。
2、学院评审
学院组织召开“2021-2022学年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自励自强标兵评审会”,评选产生2名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自励自强标兵。
(1)时间:2022年11月15日(周二) 10:00
(2)地点:综合楼A602室
(3)本次评选答辩会的评委由院党总支副书记、团委书记、全体辅导员老师组成。
(4)此次评选会选用由学生的辅导员老师讲述参评学生个人事迹的方式开展,无答辩环节,讲述时间为每个学院3-4分钟,并配有每名参评学生的幻灯片1-2页。
四、表彰奖励
1、获奖学生由学院授予“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自励自强标兵”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年级推荐参评但未获奖学生由学院授予“大连工业大学自励自强标兵入围奖”,颁发荣誉证书。
2、大连工业大学自励自强标兵,由学院择优按照学校评选条件从院级自励自强标兵中遴选推荐。
3、学院将通过网络等媒介对获奖学生的事迹进行广泛宣传。
五、工作要求
1、评选自励自强标兵,对于激励大学生自励自强、励志成才具有重要意义。各年级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推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励志成才教育的深入开展。
2、评选中各学院要合理安排评选过程,在介绍家庭经济情况时,不得采取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等方式。
3、往年获评大连工业大学自励自强标兵的同学今年不再参评。
4、学院将组织推荐参评校级自励自强标兵的学生填报《大连工业大学自励自强标兵推荐表》(见附件1)、统一填写《2021-2022学年大连工业大学自励自强标兵推荐候选人情况一览表》(附件2)以及撰写个人事迹材料(第一人称,2000字以内)。
个人事迹材料要以第一人称、本人视角进行撰写,突出特点,选取最能反映候选人事迹的几个方面,避免联篇累牍、言之无物;对于家庭基本情况介绍要真实、简单,避免过度渲染;事迹材料要做到生动朴实,传递温情,力戒空话、套话;采取通讯或特写体裁,以写实的手法,做到标题恰当,主题鲜明,结构紧凑,深刻感人。
联系人:仉品然
联系电话:0411-86323502
电子邮箱:xxxyx@dlpu.edu.cn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