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大连工业大学自励自强标兵的通知》(大工大学发〔2023〕45号)、《关于2022-2023学年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自励自强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大工大信院发〔2023〕7号)的相关文件要求及相关工作安排,经学生报名,学生工作办公室评审、投票,现将拟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信息科学与工程自励自强标兵(5人)
通 信203班 吴 莹 通 信211班 王 舵
计算机211班 孙铭君 照 明211班 李浩怡
自动化211班 姜然译
推荐参评大连工业大学自励自强标兵(2人)
通 信203班 吴 莹 照 明211班 李浩怡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综合楼A609、610)反映。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411-86323502,0411-86323313
信息学院邮箱:xxxyx@dlpu.edu.cn
学生工作部(处)监督举报电话:0411-86323687、86323615
资助中心邮箱zzzx@dlpu.edu.cn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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