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研究生)》(大工大学发〔2024〕42号)的有关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研究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2024学年在籍注册的22级、23级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基本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和人民;遵纪守法,尊师爱校,有较高的道德、文明修养;关心集体,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实践,并在其中表现突出。
(2)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基础扎实,知识面较宽;有较强的自学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有创新能力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
(4)本学年无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课程补考和重修记录,在学术研究中无违反学术道德行为,除特殊原因外正常缴纳学费。
2、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全学年学位课考试成绩在本专业前50%,必修课、选修课考试(考查)成绩合格,无重修和补考现象;
(2)研究生(三年级)有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需提供论文检索证明);
(3)原则上外语水平达到全国大学外语六级以上;
(4)同等条件下,在校期间获得发明专利、省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或者有高质量论文(三大检索SCI/EI/IST收录)发表或有其他优秀事迹的优先考虑。
3、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担任研究生党(团)干部、班级干部及研究生会干部一年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在思想政治素质、个人修养、工作组织能力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威望。
(2)学习成绩良好,学习目的明确,认真刻苦,能够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必修课和选修课考试(考查)成绩合格。
三、评选名额
1、三好学生:47名。
2、优秀学生干部:9名。
四、评选要求
1、评选结果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当日不计)。
2、研究生在评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两年内各类奖励参评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评选表彰工作结束后的半年内,如获奖学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将取消其荣誉称号、追回获奖证书。
五、评选程序
1、参评学生根据评选条件填写《大连工业大学三好学生登记表》(见附件1)或《大连工业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论文检索报告、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的复印件(建议正反面打印),10月14日11:00前报送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A609)。
2、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参评学生所交材料进行排序。
3、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最终确定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
联系人: 王玉龙
联系电话:86324729
电子邮箱:xxxyx@dlpu.edu.cn附件1:大连工业大学三好学生登记表.doc
附件2:大连工业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
大连工业大学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10日
文字/王玉龙
编辑/仉品然
审核/仉品然、贺晓阳、贲春昉
编辑/仉品然
审核/仉品然、贺晓阳、贲春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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