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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时间: 2024-03-12

根据《大连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相关规定,现将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级—23级全日制本科生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综合奖学金,以及单项奖学金中的“学习进步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当学期未受到纪律处分。

3、学习努力、成绩优良,本学期所修课程合格(含二次考试)。

4、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三、评选办法

1、综合奖学金的评选按照学生所在专业综合考评量化成绩排名自然产生,其量化方法是:德智体综合成绩=智育成绩×80%+德育成绩×15%+体育成绩×5%。评选细则由各学院参考大学生手册 自行制定。

综合奖学金奖励额度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期,占年级专业人数的2%;二等奖学金400元/学期,占年级专业人数的7%;三等奖学金200元/学期,占年级专业人数的9%。

2、单项奖学金中的“学习进步奖学金”授予智育成绩比上一学期进步幅度较大(专业智育成绩排名前进25%以上)的学生。该奖项授予荣誉称号,不颁发奖金。

四、评选要求

1、奖学金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大连工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2、学院统一组织本学院的奖学金评选工作,评出本学院获奖学生名单,并将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联系人:  冷韵

联系电话:0411-86324729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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