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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暨评审委员会名单

来源: 添加时间: 2023-06-08

根据《大连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精神,为做好我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一、成立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主任:赵昕

评审委员会委员:贲春昉、姚春龙、姜珊、李鹏、于晶杰、贺晓阳、牟俊、王楚媛、张云博、崔佳丽(2022级研究生代表)。

二、评选范围和奖励名额及标准

1、评选范围:我院所有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不含延期毕业和定向、委培等培养类型学生。

2、奖励名额及标准

评选出5人,每人2万元奖金。

三、评审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严格遵照《大工大校发〔2016102号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中的参评基本条件和《大工大学发〔202218号: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进行相关条件修改: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道德品质优良,心理素质健康;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

 5、科研能力突出,有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取得发明专利,或获得校级一等奖以上科技奖励;

 6、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工作、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综合素质得到同学广泛认可。

 (二)否决条件:

有以下情节之一者取消其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有不诚信行为;

3、考核年度有必修课程考试不合格。

(三)参考条件

     1、符合基本条件的参评同学,同等条件下,科研能力突出的同学优先;

     2、外语学习能力作为参考条件之一;

     3、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经历作为参考条件之一;

     4、专业课排名作为参考条件之一。

 四、附则

  本细则由信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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